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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苏北区供应证
发布日期:[08-09-09 15:14:20] 点击次数:[] 作者:[] 来源:[南通日报]
 

 

  李秀祥

  2005年11月笔者在参加泰州票证交流会上集到一枚“苏北区工作人员供应证”(见图)。此证为浅黄底色,文字为棕色,票幅9×18.2cm,分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在花饰纹上方横书“苏北区工作人员供应证”字样,下为编号。下半部分纵向排版印刷,右侧在供应一栏表内分别填写:供应类别为大灶;标准口粮为42斤,保健3斤,合计45斤;金额为136500元整(旧币),中间镌有镂空字“9”。左侧服务机关栏内盖有中共泰县委员会组织部公章及领取日期、具领人等事项。背面印有保育费和批准家属或子女入学学习费的附表,共享受94000元的供给。

  建国之初,党和国家倾全力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继续进军和剿匪,为社会稳定,还对几百万旧军政公教人员采用包下来政策,需要财政负担,加之全国税收制度尚不健全,当时国家财政远入不敷出。为此,党中央在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向全党全国提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总口号和总任务,并对党领导下的党政军干部仍沿用战争年代的供给制。本文所展示的供应证就是那段历史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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