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2月1日, 市民在南通市一家药店购买药品。 为减轻社会和患者医药负担,促进低价药使用,江苏省物价部门制定调整了53个品种166个规格省定价药品目录内品种的最高零售价格。 其中88个规格的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2.4%,降幅最大为47%。新调整的地方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记者许丛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