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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被征地农民将享养老保障 |
| 发布日期:[08-11-13 15:49:17] 点击次数:[] 作者:[] 来源:[城市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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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被征地农民将享养老保障
20多亿元补贴9万参保农民个人补缴公积金财政最高贴72%
明年1月1日起,9万名尚未进入养老年龄段的园区被征地农民,将可享受与园区城镇居民一样的养老保障。昨天召开的“园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传出消息:该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纳公积金时,明年起将可得到财政的补贴,园区为此将一次性“砸”下20多亿元。同时,已达养老年龄段的园区被征地农民,每个月能领到的征地保养金也将增加到400元,比目前提高20元。
旨在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发展成果,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园区管委会经过多方调研,最近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昨天的会议,既是这一政策的首次发布,同时也意味着落实这一政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开始启动。
适用对象涉及9万人
有关人士介绍,《意见》的适用对象指园区开发建设以来被征地及被拆迁产生的两类人员。第一类是待安置人员及第二年龄段人员,即2004年1月1日以前被征地(拆迁)农民中的待安置人员——女16周岁(含16周岁)至35周岁(含35周岁)、男16周岁(含16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人员;2004年1月1日起被征地(拆迁)农民中的第二年龄段人员——女16周岁(含16周岁)至36周岁以下、男16周岁(含16周岁)至46周岁以下人员。
第二类是未达养老年龄的保养人员及第三年龄段人员,即2004年1月1日以前被征地(拆迁)农民中女35周岁(不含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上人员中至《意见》实施时未达养老年龄的保养人员;2004年1月1日起被征地(拆迁)农民中女36周岁(含36周岁)至55周岁以下、男46周岁(含46周岁)至60周岁以下人员中至《意见》实施时未达养老年龄的第三年龄段人员。
以上适用对象各年龄段的划分按征地动迁当时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年龄确定。初步统计表明,这样的对象达9万人左右,区、镇一次性投入资金按静态测算将达26亿元。而养老年龄是指女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
补缴公积金最高贴72%
根据《意见》,从2009年1月1日起,园区历年被征地农民中的劳动年龄段内人员可按不同年龄段分别享受相应的保障政策,具体政策内容主要有:待安置人员在用人单位就业或自谋职业参加园区公积金的,可享受公积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公积金B类或C类下限的50%,补贴年限最长为15年;第二年龄段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留足2年应发的待业金后,余额全部折算园区公积金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根据2004年以来征地补偿的标准来看,折算缴费年限为7至12年不等;未达养老年龄的保养人员及第三年龄段人员根据自由选择的原则,统一纳入公积金制度,允许他们一次性补缴园区公积金C计划,补缴年限最长为15年,补缴资金由个人出小头(承担28%)、区和镇财政出大头(承担72%)。有关人士算了一笔账后说,在明年6月30日之前补缴15年,个人补缴不足1.7万元,而财政补贴却超过4.34万元。
已达养老年龄的保养人员及第四年龄段人员不属于《意见》完善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但仍可继续享受征地保养金待遇,并从2009年起,征地保养金水平增加到400元/月,比市区同类标准高40元/月。今后,这一标准还将随苏州市保养金水平的增加而同步调整。
首批明年4月发放
鉴于这一工作面广量大,而且情况错综复杂,有关人士介绍,所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要到明年3月底前完成。从明年4月起,首批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将如期发放。
目前,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已紧急编制和印刷了《政策简介》、《居民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将通过各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于本月20日前发放到每位被征地农民手中;同时,园区国土房产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将在本月20日前,完成对各镇所有相关工作人员的轮训,并组织培训考核。
在完善对象的信息收集方面,国土房产局将于明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并将准确无误的所有人员信息传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数据库;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确保于明年2月底之前完成入库人员参保信息的分类、整理工作,并从明年3月1日起全面受理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补缴手续并及时建立个人账户。
社会保障的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园区开发十多年来,15万被征地农民舍小家、为大家,对园区开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理所应当。目前,园区已初步建立了一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但随着园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富民优先战略的深入实施,原有政策体系提供给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水平已有待提高,园区为此于最近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意见》,让被征地农民真正实现“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保”。
(作者:施晓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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